唐山是一座北部重要的工業城市,和京津翼互鄰而居,這里冬季使用暖氣,還有諸多工業基地的廢氣的排放,雖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唐山市民購買的私家車非常多,綜合因素,造就了這里的大氣污染比較嚴重,所以采取了一系列的整頓措施,其中城市單雙號限號以及對貨車的限行可以大大緩解唐山的空氣污染進度。
關于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4號
為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唐山市建設生態唐山實現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決定在唐山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號路段
一、以下區域范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大慶道(不含)—開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開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慶道(不含)合圍區域。

二、唐豐路(豐潤區物流大道—慶北道)每天6時至21時禁止大型載貨汽車、大型拖拉機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莊立交橋南頭—南湖大道)每天6時至22時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通行。

四、以下區域范圍內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
①興源道(含)—友誼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興源道(含)合圍區域;
②新華道(含)—衛國路(含)—國防道(含)—學院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③朝陽道(含)—龍澤路(含)—建華道(含)—翔云道(含)—華巖路(含)—朝陽道(含)合圍區域;
④煤醫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華巖路(含)—煤醫道(含)合圍區域;
⑤新華道(含)—車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⑥西窯道(含)—缸窯路(含)—建華道(含)—河東路(含)—西窯道(含)合圍區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鳳凰道(文化路—展覽館路)、新華道(站前路—濱河路)、建設路(龍華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華道—國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長寧道(站前路—建設路)、南湖大道(學院路—建設路)、火炬路(龍華道—龍富南道)。

七、國安街(學院路—衛國路)全天禁止各類載貨汽車通行。
八、以下區域范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機通行:大慶道(含)—開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慶道(含)合圍區域。

九、本公告所稱大型載貨汽車,包括重型載貨汽車、中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中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中型半掛牽引車。本公告所稱小型載貨汽車,包括輕型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專項作業車、微型專項作業車。
十、使用用途為警車、消防車的載貨汽車在執行任務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險車在執行救險任務期間,清障車在對交通肇事車輛、違法停放車輛拖車作業期間,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在作業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載貨汽車確需通行的,應確保安全技術性能和車容車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車輛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辦理并取得通行許可,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在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6號)、《關于調整市中心區小型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8號)、《關于調整缸窯路、國安街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9號)和唐山市公安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唐豐路和環城南路貨車禁行范圍的通告》(2014年第1號)同時廢止。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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