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聲中一歲除,自古以來在春節的時候進行爆竹煙花的燃放都是一種喜慶吉利的象征,但是隨著如今人們安全意識的逐漸增高,以及出于對環境的保護等,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嚴厲禁止煙花爆竹的燃放,下面我們就來看看2020武漢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定吧。
2020武漢煙花爆竹燃放規定
一、本市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含武漢化工區)、洪山區所轄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以下簡稱開發區、風景區)的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的全部區域;
(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管理的全部區域;
(三)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管理的全部區域;
(四)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將軍路街、金銀湖街、常青花園管委會所轄區域;吳家山街所轄區域及長青街、慈惠街、徑河街、柏泉街等街道所轄部分區域(四至范圍為:東起張公堤,西至吳家山九通路及吳新干線,南起漢丹鐵路,北至徑河南岸;茅廟集社區西至睡虎山路,北至紅衛路,東至張柏路,南至張柏路;新港苑社區西至張柏路,北至物流北路,南至東流港,東至漁技大隊接壤處)。
三、黃陂、新洲、江夏、蔡甸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由所在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四、未列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地點。
各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應當在上述地點設置警示標志,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
五、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禁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
六、未列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未經許可不得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銷售、儲存、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符合市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規定的規格和品種。
七、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船)、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八、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管理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違規燃放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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