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其中最嚴重的省市湖北地區也已經開始陸續恢復正常的交通通行,宣布解封了。但是由于國外的疫情仍舊比較嚴重,所以在解封以后湖北也是嚴格防范境外輸入案例,對于從境外來來鄂人員需要至少提前2天進行申報,并采取四個“一律”政策進行監管。
境外來鄂人員至少提前2天申報
為進一步做好湖北省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工作,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近日發布了境外來鄂人員信息申報有關規定的通告。
通告顯示,凡來鄂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均需主動申報個人相關信息。計劃近期從境外來鄂人員,由本人或其親屬至少于入境前2天,向所在單位、目的地社區(村)申報,申報內容包括擬入境日期、航班號、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同時,境外來鄂人員抵達湖北后,須根據機場、車站和高速入口等處提示,主動登記相關信息。
據悉,對拒不申報、刻意隱瞞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相關部門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境外來鄂人員一律納入社區疫情防控體系
湖北省防控指揮部外事組工作人員介紹,為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工作,指揮部已制定《湖北省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指導方案(第一版)》。
方案提出,建立入境人員疫情防控組織體系,各市州指揮部成立外事組,機場、港口等口岸建立專班,統籌協調本地或口岸入境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將入境人員到達、轉運,納入社區防控體系形成工作閉環。
同時,對境外來鄂人員納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做到“四個一律”,對來鄂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其中“四類人員”一律按防控規定就地進行分類處置,其他人員一律由各市州接返并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一律納入當地社區(村)防控體系。
目前,《指導方案》(第二版)正在起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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